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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青海省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计划处置僵尸企业打响第一仗

来源:青海省国资委 作者: 时间:2016/3/4 11:34:41 浏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强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国资委日前出台行动计划,并于3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首批18户僵尸企业关停出清。


去年底以来,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围绕“强创新、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防风险”,组织实施 “1513”工作举措,即,“1个工程”,大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程;“5个配套方案”,制定强创新、去产能、上技改、降成本、防风险的5个具体工作方案;“1个意见”,研究出台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政策意见;“3个基金”,省上确定成立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工业供给侧改革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以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为突破,着力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突出“三到位”、“三核实”、“三准备”和“四个一批”。


一是组织领导三到位,强化工作执行促落实。围绕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资委派出监事会主席、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僵尸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和审议处置僵尸企业工作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由厅级领导担任组长,落实各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国资委监督指导责任、企业推进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了开展工作见事见人见效果。


二是实施过程三核实,全面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围绕核实职工人数、核实资产规模、核实债权债务,开展调研摸底工作。各工作组于春节前迅速行动,有针对性地前往西宁、格尔木、茫崖等地,通过深入企业实地察看、座谈讨论、现场办公等形式,摸清企业职工、资产、债务等基本情况,并从处置方法、工作进度、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方面入手,与企业共同协商处置方案,做到了有的放矢、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是围绕重点三准备,突出谋划职工安置。围绕做实前期准备、做细方案准备、做妥预案准备,去年底以来,省经信委、省国资委先后研究上报《关于我省高载能行业基本情况及压力测试分析的专题报告》、《关于报送青海省进一步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实施方案的专题报告》等基础研究性文件和政策建议,为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前期系统调研摸底和与企业充分对接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省属出资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由省国资委牵头,会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于 2月24日召开处置僵尸企业专题工作会议,向18家省属出资企业传达工作方案、宣讲国家和我省处置僵尸企业的方针政策,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时间进度、方法步骤和原则、纪律等,全面启动了出资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同时,坚持把做好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的职工安置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提出了周转一批、培训一批、内退一批、分流一批、社保兜底一批的工作思路,并就可能出现的矛盾隐患及早谋划制定工作预案,全力确保职工安置妥善到位。


四是区分情况分类施策,“四个一批”妥善处置。坚持关停出清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强化管理一批、技术改造一批的原则,初步确定了分类处置的31户僵尸企业。关停出清一批。对产能落后,完全失去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活力,生产停顿、亏损严重、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18户企业,予以关停退出。兼并重组一批。通过资产收购、产权转让等方式,对产能规模萎缩、重复建设严重、产业集中度低、长期经营亏损而陷入困境的8户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强化管理一批。对因企业内部管理滞后,难以适应新形势,经营管理体制跟不上市场变化而陷入困境,但产品有市场,还存在较大发展空间的1户企业,通过管理提升,摆脱困境。技术改造一批。对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技术基础,但因企业技术工艺落后,造成产能效率低下、市场竞争力弱的4户企业,通过加大技改投入,创新运营模式,重新焕发生机。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按照多改造提升、多兼并重组、少破产退出的要求,一企一策科学审慎完善处置工作方案,提早进位,主动作为, “一盯到底”。并建立跟踪督办、工作通报、问题反馈和协调解决制度,切实以处置僵尸企业为契机,帮助省属国有企业轻装上阵,推动企业调整存量、优化增量、主动减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迈出坚实步伐,不断提升企业改革发展的内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使省属国有企业为全省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