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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前沿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陆静超 时间:2016/10/11 10:58:01 浏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去年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在竞争类行业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和各类非公资本按照市场经济的透明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原则进行资本融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企业绩效。应充分认识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助于增强国有经济的资本实力,增强其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也有利于民营企业消除发展中的障碍,进一步释放非公经济活力。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契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选择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突破口,促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失为一条根本有效的途径。《国务院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把产权多元化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探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效途径。针对国有企业由于股权过于集中而产生的主体虚置和所有者缺位现象,应当着力规范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建立起权力机构、决策与监督机构以及经营管理者之间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经营层收入与公司绩效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监管体系,实现国资机构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并坚决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切忌追求表面形式而急于求成。自国务院去年出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来,地方政府纷纷响应,但也出现了混改心切现象。一些地区专门设立了时间表,即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一定比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此中央明确提出不设时间表,不搞拉郎配。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平等自愿的原则,在法律的框架下规范、有序地推进。混合不应是表面形式的混合,而应是管理体制机制与经营理念的真正融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使国有经济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如果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国有企业以行政化命令进行推行,不尊重市场规律,就可能会陷入走过场的尴尬境地。

三、应注重优化外部发展环境。国有企业与非公经济相比,无论在技术实力、融资成本还是经营信誉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优势。况且,在关系重大民生等领域,需保障国有经济的控股地位,非公经济处于弱势就在所难免。因此,必须优化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使各类竞争主体在市场经济公平、公正、有序的环境下成长,赋予非公经济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应有的话语权,这样才能真正使非公经济先进的经营理念与成本意识为国有企业所用,从而实现由财产权到经营理念,再到管理体制机制的真正融合。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