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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监管工作的考察报告

来源:河北省国资监管工作协会 作者:王大玮 李宏义 时间:2015/4/17 9:33:39 浏览:

以法治思维和改革思维促进国资事业发展

——对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监管工作的考察报告

 

河北省国资监管工作协会

2015315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法治思维和改革创新的精神为统领,扎实有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该区国资委监管企业12户,截至2014年底,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796.7亿元,同比增长7.9%;净资产832.9亿元,同比增长4.7%;实现销售收入1027.7亿元,同比下降6.6%;实现利润9.3亿元,同比增长31.4%。该区国资委在用法治思维促进监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和创新企业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

一、用法治思维促进监管体系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坚持依法履责、依法治企,注重用法治思维规范和加强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良好进展。

(一)积极推动地方国资监管立法工作。从2012年开始,自治区国资委协同区人大法制委开展立法调研,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2013年形成《条例》(草案),2014年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预计该《条例》将在2015年出台。

(二)实施国资监管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2014年,区国资委对自身承担的工作事项和现有制度进行了集中清理。他们坚持以全面落实出资人制度为核心,进一步梳理监管流程,优化监管方式,“立、改、废”同步推进,规范制度程序。经过初步清理,现有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98件,废止8件,修订4件,新出台8件。

(三)注重企业法制建设。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对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建设进行了部署,指导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

(四)依法做好国有产权管理和转让工作。该区注重发挥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规范产权登记制度,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完成了全区2013年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汇总分析,为制定国资国企改革意见提供基础分析;落实《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推荐区产权交易中心取得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交易机构资格,促进产权市场在国企各类资产转让、企业增资扩股中发挥平台作用。

二、用法治方式促进经营性国资集中统一监管

(一)认真贯彻中央巡视组巡视意见,加快完善盟市国资监管组织体系。过去该区12个盟市只有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单独成立了国资监管机构。2014年以来,自治区国资委积极落实中央巡视组关于该区“国资监管体系不健全”的巡视意见,积极拟定《建立和完善盟市国资监管组织体系的意见》,该件已经自治区改革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2014年,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单独组建了国资委(局),其他盟市也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正在筹组建立国资监管机构。

(二)积极拟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自治区暨区国资委积极推进《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2014年12月18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送审稿)》、《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这两个文件将以区委区政府文件颁发。区国资委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改革文件,其中《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规定》已经下发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分类监管的意见》等配套文件已经自治区改革专项小组讨论通过。2014年初确定的9项重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2015年他们将抓好这些改革意见的落地见效,着力推进国资国企体制机制创新。

三、以啃硬骨头的精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一)基本完成包钢集团厂办大集体改革。内蒙古自治区的厂办大集体主要集中在包钢集团和内蒙古森工集团,该区在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坚持“属地管理、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的原则,采取了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方式。包钢集团涉及集体企业167户、涉及集体职工2.39万人,该集团2011年11月即启动了改革工作,2012年6月改革方案得到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复并上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人社部备案,2013年1月向财政部报送了中央财政预拨资金申请,截至2014年底,财政部拨付的5.9亿元改革资金陆续到位。目前包钢集团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已基本完成,现正改革收尾。

(二)创新财务监督和统计评价分析。该区国资委为规范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出台了《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质量评价办法》,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财务决算审计质量评价工作。他们坚持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国资委支付审计费(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拨付),确保中介机构对国资委负责,中介机构向区国资委提供对审计企业的管理建议书。为提升审计质量,他们还采取由此中介机构审彼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的办法,在企业财务决算报告评审会上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帮助国资委掌握企业真实情况、预警企业经营风险、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之效。依照相关规定,2014年区国资委淘汰了评审存在问题的2家中介机构,对部分中介机构进行了调整和轮换,促进了财务决算审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四、重视教育培训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加强企业人才教育培训。该区国资委坚持不懈地开展以能力建设为主题的人才教育,始终把培训作为推进监管企业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企的重要工作来抓。培训中,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把讲政治放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首位;坚持分层分类实施的原则,引导企业将经营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同步衔接,坚持出资人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经营人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对培训做出科学系统的规划安排;他们通过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创新培训方式,不断完善培训管理体系,注重抓好培训成果转化,将优秀学习体会发表到《国资监管杂志》和国资委网站,供企业学习交流。

(二)实行交流挂职锻炼。该区国资委每年从各监管企业选调若干名优秀经管人员到国资委机关挂职锻炼,既使这些同志掌握国资监管知识,又增进区国资委与监管企业的相互了解。监管企业也定向开展挂职锻炼,2014年,包钢集团首次派出44名基层骨干挂职锻炼;内蒙电力集团选派10名副厂级管理人员到南方电网公司挂职锻炼。通过交流挂职,拓宽挂职人员的眼界思路,增加知识积累,提升了能力水平。

(执笔:王大玮  李宏义